對于以前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廢水的排放要求,導致很多廢水直接排放,污染了江河湖海的自然水體。在國家制定政策之后,很多實驗室廢水不能直接排放到室外,需要經過嚴格的處理后方可排放。那么,國家對于實驗室廢水排放的標準都有哪些呢?今天我們就和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不同的實驗室實驗項目不同,產生的廢水也有所不同,其排放廢水類型也不同,但是對于排放量的規定,都有一個固定值。
一、實驗室廢水國家規定排放標準
1、國家排放標準
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準。
2、地方排放標準
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
3、行業標準
不同行業處理的標準和要求也不同,在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準。
二、石油化工實驗室廢水排放標準
1、《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標準。
2.《GB31570—2015》現有企業的COD、氨氮、TOC等主要指標排放限值要求嚴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新污染源二ji指標,氨氮嚴于新污染源一ji指標,同時增加了總磷、總氮和總釩的控制要求。
3.《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5中石油煉制工業允許排水量在1.0~2.5m3/t原油,
4.《GB31570—2015》要求加工單位原(料)油基準排水量為0.5m3/t原油
5.《GB31570—2015》新標準,要求若加工噸原油實際排水量超過限值,須按污染物加工噸原油基準排水量將實測水污染物濃度換算為水污染物標準排放濃度。
三、生物制藥實驗室廢水排放標準
1.《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4-2008)
2.《生物工程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7—2008)
3.《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6—2008)
4.《發酵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3—2008)
5.《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
其實,在不同領域,不同的實驗室廢水處理的標準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我們如何才能將廢水處理后達到國家標準呢?
一般情況下,根據實驗室廢水的特點,采取不同的物理或化學處理方式對廢水進行處理,使其達到可排放標準。如果實驗室廢水水質穩定,且污染物單一,可以采用針對性的方法進行處理;如果實驗室廢水水質復雜,污染物較多,一種方法難以處理,可以使用綜合性較強的實驗室綜合廢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
優普超純實驗室廢水處理設備可以根據實驗室廢水的不同選擇不同型號的廢水處理設備,主要有UPFS-I無機型、UPFS-II生物型和UPFS-III綜合型廢水處理機。智能環保自動化、深度處理效果佳、操作簡單、維護方便、占地面積小,處理后的排水水質優于廢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中的三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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